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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舞蹈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办舞蹈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办个舞蹈班需要哪些证件和条件?

开私人舞蹈班的手续如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办舞蹈工作室,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你好!营业执照是不行的,因为你属于培训业,培训业需要办理教育部门的,或者你办个人工作室也是可以的!个人工作室就是在工商办理就可以了,属于个体!这个比较方便而且不需要请会计之类的,交纳税也很少!如果你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就很不方便,工商执照一般是公司性质的,还需要交税还要找代账会计等等比较麻烦,最重要的是在执照里面经营项目是没有舞蹈培训的,因为培训在前几年就被国家划归到教育部门,去办理许可证了,不过工作室还是可以办理培训的!

办个小学校需要齐全哪些证件?

开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相关信息:审批人的条件为: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民办学校应具备法人条件。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程序:举办者应当向属地县市区教育局提出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产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其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属地教育局提

民办培训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办学校,系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三条设置民办学校应当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结构布局的要求。第四条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第二章设置标准第五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办学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第六条民办学校应当有正确的办学宗旨和明确的培养目标,有与办学层次及规模、类别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设置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学校校长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相应学校管理工作的经验身体健康,其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学校同期在校生设计规模,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200人,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100人。(三)学校应当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10人,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5人。超出部分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30、业余(培训)学校不低于1:50的比例配备。  学校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财会人员应当具有法定任职资格。(四)学校应当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专职教师,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15人,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7人。超出部分按照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20、业余(培训)学校不低于1:30的比例配备。学校教师的教师资格、学历或职称,应当符合所授课程的任职条件。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五)学校应当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校舍,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应为独立院落,业余(培训)学校应有相对集中的校舍。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200平方米。超出部分全日制(寄宿制)学校按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业余(培训)学校按人均不少于2平方米配备。校舍安全、卫生,能够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原则上应为自有,土地、房产等资产证明必须办理到学校名下,做到产权明晰。临时周转用房租赁校舍的,租期不少于5年。(六)学校应当根据所设专业和学生人数配备相应的实验实习设备。学校自有部分,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低于20万元,业余(培训)学校不低于10万元。  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图书和期刊,其中,印刷图书不少于3000册。超出部分按生均15册配备。  (七)办学流动资金:全日制(寄宿制)学校不少于5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30万元、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业余(培训)学校不少于2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0万元、启动资金不少于10万元。  (八)制定与本层次学校所设专业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配备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和辅导资料。  第八条设置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一)学校的用地、校舍和实验实习设备应当为学校自有,做到产权明晰、自有校舍、独立院落、达到规定规模,筹建学校在土地证、房产证过户到学校名下后,方可批准正式建校。  (二)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最低设计规模:  完全小学不少于12个班,每班45人,计540人;  初级中学不少于12个班,每班50人,计600人;  高级中学不少于18个班,每班50人,计900人;  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不少于18个班,每班50人,计900人。  (三)设置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条件按照省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设置民办非学历高等层次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申请  第十条设置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非学历民办高等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或在高新区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行政区域内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设置民办幼儿园、小学、普通初级中学、非学历培训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或在上述各区行政区域外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设置卫生、保安、武术等特殊专业的民办学校,须先经省或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设置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向市教育局申请设置民办学校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第三季度,当年十二月底以前给予是否同意设置或报上级部门审理的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受理。  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置民办学校的受理时间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确定。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有主管单位的要出具主管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条申请正式设置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属已批准筹设的民办学校,应提交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可行性分析、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举办者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者,应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有主管单位的要出具主管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  举办者为个人或个人合伙者,应当提交举办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出具的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其中,属现有职业的应当同时提交举办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属外地来济办学者,应当同时提交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办学纪录的证明文件和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  (三)学校章程和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四)拟任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教师、财会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聘任合同。(五)学校用地、校舍、实验实习设备、启动资金、图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学校用地、校舍属自有者,应当提交所有权证明文件;属租借者,应当提交双方签订的租借合同和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  实验实习设备属自有部分,应当提交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属租用部分,应当提交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及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  办学启动资金应当先存入学校临时银行帐户,并提交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办学注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审批其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六)所设专业的课程计划。  (七)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置民办学校。  不符合设置标准或材料不完备的学校设置申请,审批机关不予受理。第四章审批和管理权限  第十五条审批民办学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学校设置标准为依据,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申报材料真实、完备并符合规定的办学条件和要求。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职教师。  (四)正式设立学历教育学校,审批前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五)审批前应认真考察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  第十六条民办学校设置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设置民办高等学校,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设置民办普通高中,在高新区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行政区域内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审批;在上述各区行政区域外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采取事前备案制,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备案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再正式批准建校。  设置民办普通初中、小学、民办幼儿园、非学历培训学校、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民办学校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者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县(市)区属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设立教学点。  第十八条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体现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字号、层次、类别等,应称“学院”、“学校”,原则上不宜称“中心”。  民办学校的名称需冠以“济南”、“泉城”、“山东”、“齐鲁”等字样的学校,须按批准权限逐级报市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以全日制(寄宿制)教学为主者,名称应冠以“专修”字样;以业余教学(培训)为主者,名称应冠以“业余”或者“培训”字样。  第十九条受理申请筹设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筹设期间不得以筹设的学校名称招生及开展教学活动;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二十条受理申请正式设置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置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置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对不批准设置的应当说明理由。  办学许可证应悬挂(放置)在学校便于学生(家长)观看的办公(招生)场所醒目位置。  第二十一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学校,应凭办学许可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收费许可或备案等手续。  第二十二条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民办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市教育局受省教育厅委托,负责管理驻济民办高等学校,管理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对各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协调。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审批的民办学校。    第五章招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民办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办学许可证》及有关证件后方可招生。  招生不得擅自超出教育部门核准的专业门类和招生范围;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其他非教育组织、经营性中介公司和个人实施。  第二十四条民办学校发布招生广告(简章),须填写《济南市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表》,事先履行审核备案手续并加盖专用印章。其中:  在学校所在县(市)区传播媒体发布招生广告,须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在市级传播媒体发布招生广告,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在省级传播媒体或跨省(含齐鲁晚报、生活日报等)发布招生广告,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面向社会印发招生简章,须经批准其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招生广告(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学校名称必须使用全称或者经办学审批机关认可的简称;凡涉及学校性质、招生专业(项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总学时、收费标准、考试、发证、学校详细地址等内容,应当清楚、明白,不得含有虚假、误导和欺骗内容。  发布与驻济成人大中专院校联合举办学历教育助学班的招生广告(简章),须由该联合院校签署审核意见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举办驻济成人高校校外班的审批文件;发布与外地高等院校联合举办学历教育助学班的招生广告(简章),须出具联合办班的有效协议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设立普通高校驻济函授站的审批文件;发布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班的招生广告(简章),须出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班的审批文件。其招生广告(简章)中均须注明由何院校颁发何种证书。  广告(简章)内容中如有“办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以及“推荐安排工作”、“联合或委托培训”、合格率等内容者,必须提交相关有效证明。  第二十六条招生广告(简章)内容一经审核备案并签章,学校、广告经营单位等均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七条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注明审核备案机关的审核文号。  第二十八条招生广告(简章)有效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发布或其间需要更改内容者,须另行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第六章学生入学及收退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入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冒充其他学校、诋毁其他学校名义、阻止其他学校招生或者以误导、欺骗、强制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  第三十条学生到校,学校应及时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告知学校设置专业、颁发证书、学时、收费、教学与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安排现场考察。学生或者学生家长满意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或者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公示并悬挂(放置)在学校便于学生(家长)观看的办公(招生)场所醒目位置。  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教学班,按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教学班,按实际学习期限收费。  学校收取学杂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具收费票据。学历教育学校应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非学历教育学校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税务专用票据。  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杂费;不得自立项目或者超过核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学生建校资金。  第三十二条学生退学、退费,应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依照下列原则执行:  (一)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所收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和学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交费后,学习时间不满一周(7天)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十分之一收费,满一周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按实际学习(住宿)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  (二)学生缴纳的代收费已购物品(如教科书、作业本等)由学校发放给学生本人,剩余费用退还学生。  (三)因学校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还全部费用。    第七章教学与行政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建立学校教学、行政和学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教务和行政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学校教学与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的办学标准,配置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实验、实习设施、场所和活动场地。相关设施、场所和场地必须安全、卫生、整洁、适用。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的办学标准,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能胜任教学工作、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包括兼职教师)。教师应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承担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助学以及国家资格性培训的学校,应使用国家规定教材。  学校编写教材,应成立编审组织并由学科专家担任主编。编写的教材应报办学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保证开出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和实习课),完成规定的课时数,严禁缺课、漏课或者删减课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建设。  严禁以任何形式谩骂、体罚学生。严禁对学生实施罚款处罚。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档案,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管理。  (一)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注册项目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所、入学时间、学习专业(培训项目)、身份证号码等。学员无身份证者应注明并核对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名称及户口薄编号。  学历教育学校和学历教育助学学校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注册学员花名册报批准其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建立学生学习成绩档案。按期登记注册学生的考核、考试或实验、实习成绩,及时存入学生学习期间的有关资料。  学生完成学业并通过相应考试、考核的,按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写实性结业证明。第四十条学校应高度重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一)学校必须建立并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制及校园安全、校舍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学生管理、消防管理等规章制度。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均应建立并落实宿舍、餐厅管理以及学生出入校园管理等制度。  (三)学校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及消防要求。  (三)学校应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有关要求配齐并及时更换学校安全设施。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和学生组织。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所聘学校领导、教师、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并设立具备安全防盗条件的财务室。  财务人员不得由学校举办者的直系亲属担任。  第四十四条学校一经批准设立,须持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学校名义独立开设银行帐户,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学校所收费用均应存入银行账户,严禁个人保管或者存入个人账户。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和学校科目设置规定,建立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严禁巧立名目侵占、挪用、私分所收费用和学校资产。  第四十六条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  使用该基金必须由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研究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学校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兼职教师酬金等项开支标准,由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根据章程研究决定。  学校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专职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按时交纳保险金。  第四十八条学校财务机构应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置独立的会计账簿。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委派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其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的监督。  学校须于每年接受年检的同时,向审批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审批机关对学校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予认真审核,委托社会法定审计机构对其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  第五十条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管理制度。  凡单价在500元、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资产,或者单价不满500元、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同资财产、物品,均须按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设置固定资产帐卡,并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五十一条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学校必须事先报审批机关备案并严格工作交接手续;审批机关可以指派专人监交。  第九章变更和终止  第五十二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在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后,由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分立、合并、终止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或者法定代表人,在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原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名称、校址、层次、类别的变更和调整,由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审批机关依法责令其终止办学:  (一)连续两年未招生或者所招学生达不到规定的开班数额者。  (二)办学条件差、教学或者财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经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标准者。  (三)不服从审批机关依法管理者;  (四)因违法办学情节严重,依法应予吊销办学许可证者。  第五十六条自行终止或者被审批机关责令终止的民办学校,必须妥善安置学生及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由审批机关收回并注销登记。

办舞蹈班需要什么证件?

你是说独立举办一个舞蹈培训机构?由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举办一个舞蹈班,手续不难,只要在机构运营范围内,没有什么手续。举办一个独立机构搞舞蹈培训,首先要有场地、资金、老师、举办人,资料齐全了,到教育局申请办学许可,拿到许可证,到民政(非经营性)或工商局(经营性)申办法人资格。这是最根本的两个环节,相关的具体环节还有不少(环保、税务,收费还要到物价局等等)。

学校食堂承包需要哪些证件?

需要具备承包经营的基本要求和指标要求。以上海为例:第一、承包经营的基本要求1承包者要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2为确保食堂进料的卫生安全,学校逐步实施各食堂的米、面、食用油、肉、蔬菜实行统一招标定点进货和货物标准,由各食堂经营者和管理办公室组成评标小组,确定定点供应商及货物标准,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各物品中等以上品质。以上材料不允许食堂从非定点供应商或低于要求标准进货。3其他管理要求承包经营者必须文明守法,自觉接受和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严格审查雇用人员,所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达到

开培训学校具体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规划科负责人说,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3个月内即可办完。====申办文化培训机构需什么手续?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如果是技能培训还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回工商部门办理设立手续。培训内容是有关中小学生托管、文化学科技术辅导,中小学生家教及相关文化知识培训等,需向教育局申请。=====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一、申办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办车牌需要哪些证件?

新车买到手第一件事就是上牌照啦,上牌照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呢?

办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小孩上户口的话要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开设教育培训机构只需要一个执照,那就是营业执照。办理教育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首先要在教育局取得办学许可证,才能去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具体步骤如下:1、具备相关资质的的培训机构带着所需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填写申请表,经过教育局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够开办。申办资质包括:(1)举办者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具备相关教资和办学设备。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3)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5)通过有关消防标准并取得办学消防证。2、带着办学许可证、经营场所状况等验资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3、拿到营业执照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支付注册资金。就可正式开办教育培训机构。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教育部门的审批证  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房屋的使用证明  安全证书-防火单位的  营业执照

申请公办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申请入学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办美团需要哪些证件?

商家开美团外卖需要以下条件:1.要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法人银行卡。2.必须有实体门店。3.符合法律正常手续。

办卫生证需要哪些证件?

一、办理个体工户应当办理的证件:(饭店)1、从业人员健康证(当地疾控中心办法,需要相片及身份证,费用50元左右)2、卫生许可证(后附办理部门及资料)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可供选择)5、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6、地税登记证(正、副)本二、办理流程:roboo.com手机浏览器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30元办理地点:

办养老统筹需要哪些证件?

个人办理社保就是以自由职业者参保需要证件:身份证、照片(近期2张一寸)以及用来扣缴费用的银行存折。去社保办理个人参保的窗口就行,到哪里还需要填些表格。缴费是按自由职业基数缴纳,一般有五个档次,只能选一个,高低差距一般比较大。以后扣费就是在你的银行账户里每月划扣。自交社保一般只能交养老和医疗。意外死亡后可以退休个人账户里的本息。因为自由职者缴纳的一部分是划入统筹账户的,因为退还的也是部分

办老年证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老年证所需的材料:身份证申办人须系辖区内常住户口;.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工本费农村每办1证3元,城镇每办1证5元.由各老龄委收集资料①、填写老年优待证②、将填写好老年优待证、身份证、花名册,交街道老龄委审核③、街道老龄委审核后,老年龄委,然后到老年服务中心盖章。凡年满60周岁的公民可向县级以上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免费领取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优待证分绿色(60周岁)、红色(70周岁)两种,享受的待遇分别是:(1)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开放文物点、美术馆、科技馆、文化宫等场所;(2)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船、飞机,优先检查托运行李、物品;(

个人办退休需要哪些证件?

1.首先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相应信息。表格有《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填写完后由工作单位盖章。2.准备以下材料:劳动合同、《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窗口进行办理。3.待审核通过并成功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养老金直接打到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并办理退休证。办理退休所需资料: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

办网签需要哪些证件?

.一般情况下必需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部分地区会需要暂住证或者单位证明等证件。

办高龄补贴需要哪些证件?

办高龄补贴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本人的照片,红底2寸照片,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

办实习律师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规定,应提交以下材料:第七条申请实习登记,由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地市级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五)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原件;(六)申